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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
『 作者:佚名 | 文章来源:37度医学网 | 点击数: | 更新时间:2006-8-21 16:43:28 』
~10mg,皮下注射。

  (3)解痉:阿托品0.5~1mg,静脉注射,每1~4小时一次,以降低迷走神经阻力,防止或改善肺血管和冠状动脉反射性痉挛。氨茶碱0.25~0.5g加5%葡萄糖液100~250ml,静脉滴注,以解除支气管痉挛。

  (4)抗休克:多巴胺20~40mg,或阿拉明20~40mg加5%葡萄糖液200ml,静脉滴注。

  (5)强心:去乙酰毛花苷(西地兰)0.4~0.8mg或毒毛花苷K0.25mg加50%葡萄糖液,静脉推注。

  【临床表现】

  在妊娠20周前反复测量血压在18.7/12kPa(140/90mmHg)以上,或在妊娠前即确诊患有高血压,称为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。约59%患者有家族史。

  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而血压于孕中期下降者,或血压低于21.2/13.3kPa(160/100mmHg)者,胎儿成活率高;若血压高于21.2/13.3kPa(160/100mmHg),胎儿死亡率明显上升。患有原发性高血压的孕妇中,约有10%~20%在孕后期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。基础血压>24/14.6kPa(180/110mmHg),胎儿死亡率达23%;如又附加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则胎儿死亡率高达41.3%。妊娠高血压征出现越早,胎儿预越差,于32孕周前即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,75%胎死宫内。此外,在原发性高血压基础上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,胎盘早期剥离的发生率为2%,较单纯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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